关于开展 2021年度拍卖核查工作的通知
各拍卖企业:
为规范拍卖行为,维护拍卖秩序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推动我市拍卖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商务部《拍卖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按照省商务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拍卖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商流通字〔2022]2号)要求,将开展2021年度拍卖核查工作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对象
自领取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营业时间满6个月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。2021年7月1日后获得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的拍卖企业可以免核查,需按照省商务厅《关于实行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》要求,提交《2021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基本情况核查登记表》(附件1)、《2021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经营情况核查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2021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所设分公司基本情况核查登记表》(附件3)、《2021年度河北省拍卖企业所设分公司经营情况核查登记表》(附件4)等材料,以便核对经营地址、注册拍卖师和开展行业数据统计等工作。
各企业应按照省商务厅审计要求将拍卖档案、财务档案原件提交给省商务厅指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,认为向审计机构提交的资料中有保密内容的,应注明“保密”。
二、核查时间
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前。
三、联系方式
市拍卖协会秘书处
电话:0315-3712777
联系人:韩巧娜
特此通知。
唐山市拍卖行业协会
2022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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